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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流程 



(二)合作协议


广东珠江开关有限公司

市场合作经营协议

                 

 广东珠江开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双赢合作关系。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1  甲乙双方在  所管辖区域内  市场为营销合作伙伴,在甲方省级运营经理的支持、协助下开展营销工作,工程项目须双方确认报备,避免市场混乱,没报备的项目,甲方不予市场保护。甲乙双方不能做出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甲乙双方须承担合作经营中的权利与义务。

1.2  协议有效期:                 日至            。合作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第二条
 价格、结算

2.1 价格: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同时甲方可根据市场的变化,保留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利,但须提前知会乙方。

2.2 结算:甲向乙方直接给出底价,元件部分按大经销商价格下浮5%作为基准价,并由乙方确定最后报出价,差价在货款全部回笼后扣除20%税款后支付给乙方。(可按回款比例分阶段给予)。

2.3 如项目成功甲方经乙方推广选用甲方通用型号产品,但乙方没有进行成功的价格运作,产品是由其他渠道供给用户的,则甲方向乙方提供10%的中介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之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负责整体的营销战略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落实市场推广工作。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详细的说明书、广告宣传资料及技术资料等,以利乙方作宣传、推广之用。

3.1.2甲方在乙方市场推广工作中,可向乙方派驻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修。乙方作为甲方的经营合作伙伴有责任配合处理一般性的售后服务工作。

3.1.3 如乙方在开展市场公关活动中,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当地省级营运经理应积极配合。

3.1.4 如遇重大项目,需在公关工作中需公司总部支持的,可另外确认及约定。

3.1.5 甲方有义务向任何人保密乙方的信息。

3.1.6 甲方有义务及时把其产品技术更新信息通知乙方,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3.1.7 甲方直接对用户履行售后服务工作。

3.2 乙方之权利与义务

3.2.1乙方应认真履行其职责,积极的在其经营区域拓展项目,如能使甲方产品在相关设计院推荐上图,费用双方另行约定。

3.2.2 乙方有义务向竞争对手保密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等商业秘密。

3.2.3 乙方如需举行产品介绍会,有关会务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乙方承担正常的市场推广费用,如用户需去甲方工厂考察,往返交通费甲方不承担,但客户在南海当地的住宿及交通费用、甲方招待客户的礼节性宴会、礼品等开支由甲方支付。

3.2.4 所有合同均由用户直接与甲方签订。

3.2.5 当货物全部发运给客户以后,乙方有责任向客户催讨货款。如不属于甲方的原因到期不能到帐的货款,甲方有权从给予乙方的差价中扣除,待甲方收到货款后相应规定差价一周内给予乙方,但须由乙方支付其中拖延的利息。

3.2.6如遇产品退货,其发生的运费、货损费及验收货物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4.1 凡有关本协议的补充,或另行的约定,需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传真等方式传递。

4.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约,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取消本协议,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4.4本协议只是双方有关市场合作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不作为甲方授权乙方的对外行使民事行为的凭证,具体的工程项目运作、投标等,必须由甲方单项授权方有效。

4.5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南海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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